内设机构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发布日期:2023-11-03 来源:呼玛县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字号:

办公电话:0457-3513772

主要职责:严格落实一个部门原则上设立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将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农产品质量、兽医兽药、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监督等分散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剥离,统一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集中行使,专司执法职责,以农业农村部门名义统一执法。农业农村部门原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依法继续做好行政许可、行业管理、技术推广、例行监测、检验检测等工作,不再承担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新利直营官网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香港
  • 澳门
  • 台湾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Baidu
    map